由盱眙雨润中央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开发的星雨华府2、3、10、11#楼已竣工,通过了相关部门和单位验收,具备交付使用条件。根据《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盱眙县房地产项目规范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》(盱政办发[2014]78号)和《盱眙县房地产项目交付使用管理细则》(盱住建发[2014]62号),现将项目具备交付条件情况在本项目所在地和县政府网站、淮安市冲浪宜居网进行公示,有关单位和购房人对交付条件有异议的,请在7个工作日内(自2020年10月12日至2020年10月20日)向我局提出。异议理由成立的,由我局责成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整改,如涉及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已验收或者备案的事项,由开发企业重新取得验收或者备案证明,重新验收或备案的结论为终局结论。 项目已达到下列交付使用条件: (一)已取得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; (二)已取得供电公司出具的受(送)电装置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意见证明; (三)已取得供水部门出具的供水工程验收证明; (四)已取得燃气管理部门出具的燃气配套工程备案证明; (五)已取得主管部门出具的排污排水管网准予交付使用证明; (六)已取得道路准予投入使用证明; (七)已取得街道办与物管所确认的物业管理备案证明; (八)已取得测绘部门出具的竣工房屋面积测绘报告; (九)已取得电梯监督检验报告和特种设备登记证; (十) 已取得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确认书。 监督电话:0517-88231069 盱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0月12日 |